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0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请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工作,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科技贷款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科技开发项目,现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要求
(一)备案申请单位:具有研发项目的中小型科技企业。
(二)贴息的贷款项目:为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器建设等活动而使用的科技支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科技贷款,特别是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专利权(主指发明专利)质押而形成的科技贷款。
(三)备案申请流程: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
(四)备案类别:备案分常规贷款项目和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两个分类,选择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时,需在《贷款项目贴息备案申请表》内填写申请专利质押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项目贴息备案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备案日期
(一)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至6月2日17时止。
附件:
1、2020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科技贷款贴息备案申报指南
2、江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名单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蔡文杰,程好群;电话:3129633,3129007)
附件1:
2020年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报指南
一、专题背景
为持续推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创新企业和科研成果转化,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操作细则》(江科〔2015〕196号),开展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备案。
二、专题内容及申报对象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活动而使用的科技支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见附件2)的科技贷款,特别是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专利权(主指发明专利)质押而形成的科技贷款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和专利评估费用资助。
三、支持方式、强度
(一)支持方式。贴息扶持采取先进行项目立项备案,通过备案后再根据贷款情况申请扶持资金结算的方式。
(二)贷款贴息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当年发生贷款额(按年度计算)的3%标准进行贴息。对以专利权质押形成的科技贷款,按项目当年发生贷款额(按年度计算)的4%进行贴息。对同一企业当年发生的科技贷款仅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评估费用资助标准。对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按项目当年发生贷款额的1%对其专利评估费用进行资助,单笔贷款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贴息时段。通过备案的项目在结算时计算的贴息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条件
企业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注册或成立时间超过12个月,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二)近5年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指取得发明专利权)的科技型企业。
(三)近5年内,获国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四)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五)获得“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认定资格的企业。
(六)获得“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 “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
(七)近5年内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五、备案评审依据
(一)鼓励以新研发项目申报,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指标和财务指标。技术指标含企业管理团队、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企业创新能力等;财务指标含企业经营情况、融资计划情况等。
(二)将根据财政资金预算规模和统筹安排情况,对以下项目予以优先备案或加分:
1、2019年以来开展专利质押评估并获得质押贷款项目(优先);
2、2019年科技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优先);
3、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作出突出贡献企业(优先);
4、2019年首次备案并已获结算扶持资金的项目;
5、2019年以来已获得贷款的项目;
6、企业融资在6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
7、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军民融合研发项目。
六、网上申报资料
(一)《贷款项目贴息申请表》;
(二)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含项目技术方案、总体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情况)、融资使用计划(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预计效益情况等;
(三)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规上企业须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导出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相关证明材料:按申报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在科技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军工资质证明、已开展专利质押评估的协议及发票、2019以来已获得贷款的到账证明,以及科学技术奖、查新证明、近5年内获得的发明专利、科技项目立项证明等资料。
七、报送要求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14.150.125/jiangmen.jsp)”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网上申报。因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以申报人用户名登陆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点击“申报专项资金类项目”选择“江门市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填报。(备案分常规贷款项目和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两个分类,可单选或双选。选择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时,需在《贷款项目贴息备案申请表》内填写专利质押情况。)申报人填写完成并提交本单位审核后,需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用单位用户名登录,经审核后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
附件2:
本文转载自:江门科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