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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30项重点工作都安排了,“创新”“科技”成关键词!
发布时间:2021-04-13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3月29日消息,《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印发。

 

《分工方案》将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对应分解为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重大活动、召开部署推进会议等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分管省领导和部门分工。

 

此次发布的2021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共分为11个方面,共130项。“创新”“科技”成为重点工作的关键词。省科技厅牵头负责4项重点工作:

 

●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工作措施:

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2021年建设工作要点。

出台《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编制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

举办大湾区科学论坛。

成立国家实验室建设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及在粤相关基地建设与保障政策,推进广州实验室落地建设,筹建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实验室,组织开展第一批省实验室考核评估、3年建设期省级财政补助核定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同步投入核定。

制定《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意见》。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质性建设,争取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

 

●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工作措施:

制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第三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扩大省市、省企联合基金规模,完善多层次基础研究投入体系。

在信息光子、新材料等领域启动新一轮部省联动实施重点专项。

制定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1—2023年)三年行动方案,在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现代种业、生物安全等领域组织新一批研发项目。

 

●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工作措施:

制定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

制定实施链长制的若干措施。

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出台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量子科技“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争取韶关、阳江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争取梅州、揭阳高新区顺利通过以升促建考察。

 

●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创新生态。

工作措施:

出台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

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银龄专项”,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

实施“湾区人才”“乡村工匠”人才工程,借助人才计划、重点实验室、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发展。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落地,提升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转化联合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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