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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门市“百名博士引进工程”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11-11

大江门户,南海明珠——广东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总面积9507平方公里,拥有400多万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素有“中国侨都”之称。江门区位优越,是粤港澳大湾区辐射粤西及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周边环绕六大国际机场,1小时内直达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江门人才辈出,是维新先驱梁启超、“中国航空之父”冯如等著名历史人物的家乡,是一座充盈人文底蕴和文化基因的城市。江门环境优美,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侨连世界、邑聚英才,为助力江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面向全球靶向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博士,推动培养一支富有情怀、善于创新、勇挑重担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需求

国内博士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共引进100人,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须已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六)报名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在考察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培养方式
(一)岗位安排
引进对象根据应聘岗位安排聘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派到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大型产业园或重大平台跟班学习。

(二)试用期和任职
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协议服务年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包含在协议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实绩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可进一步任职聘用。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可聘任为管理岗七级,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不受岗位空缺限制聘任到副高岗位;聘用到国有企业的,可聘任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管理岗位或县属国企高层正职领导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人事关系。

(三)跟踪培养
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根据工作需要,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可安排到党政机关担任科级或以上职务。聘期满后,因表现一般,未能调任党政机关工作的,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


四、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合计参考标准为36+万/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博士激励奖等。

(二)配偶就业
引进对象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根据其专业特长协助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
引进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时间安排和引进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10:00时至11月23日17:30时。

(二)报名方式
电脑浏览器登录
江门市“百名博士引进工程”报名系统:https://rsfw.jiangmen.cn/rcajly/website/#/login_bsrc
按指引(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
根据学历、年龄、岗位需求、学习经历、实践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查意见后5日内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提供的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经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

(四)考核评价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资格人选名单,组织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包括以下两部分:

1.面谈评价。主要考察人才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实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谈评价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在线上进行。面谈评价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时间和具体参与办法另行通知。

2.综合调研评价。面谈评价后,开展综合调研评价,主要在结合面谈评价表现的基础上,考察人才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人岗匹配程度等。

根据综合调研评价情况,并按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来江门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期间给予应聘人员误工误时和往返交通补贴,广东省外应聘人员补贴金额每人2000元,广东省内江门市外应聘人员补贴金额每人500元。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江门先锋网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综合考虑专业素质、考核评价、岗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引进过程中,若出现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数导致岗位空缺的,可视情况将此部分岗位引进计划数调配至其他岗位。

因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引进工作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江门先锋网、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江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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