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在企业遇到自己的专利产品遭遇侵权后,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不同的维权方式又有什么样的区别?
企业一旦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保持沉着冷静并积极应对。企业可以寻找专业的机构和服务队伍,合理评估维权成本以及制定应对方案,也可以联系附近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这些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地方政府,在各地设立的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服务机构,面向广大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服务。
目前广东已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包括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省内设立了16家维权援助分中心、14个维权服务工作站,以及9支保护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伍。广大企业可以根据地域就近获取有关公益维权服务。
Q:对于企业维权您有什么建议吗?
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的专利产品遭到侵权,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等途径进行维权。
一、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具有国家强制力,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司法诉讼通常耗时长,成本高。
二、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质,它在基本程序规范上和民事诉讼程序类似。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最主要的裁决权限。如果企业维权的最终目的是让对方停止侵权,便可以考虑这种方式。行政裁决相对于诉讼来说效率高、成本低,程序更为简便。
三、仲裁
仲裁是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后达成的协议,纠纷双方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仲裁是一裁终局,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调解
调解有四种形式,分别为法院主导的司法调解、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调解、仲裁机关主导的仲裁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人民调解。调解在处理纠纷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比如说人民调解的程序更加灵活简易,并且纠纷处理更具有彻底性。当事人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将纠纷涉及的请求同时提出,同步处理,减少新的纠纷发生,有利于节省司法以及社会资源。另外,调解达成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纠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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