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江门素有“中国侨都”美誉,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拥有江门籍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530多万,是海外华侨华人观察广东乃至中国的重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推动江门“侨乡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以侨为“桥”更好吸引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兴业,根据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江门市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要求,制定出台《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方案框架
《试点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重点围绕投资便利化、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市场活力3个方面提出15项改革措施和8项省级协调支持事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侨华人在江门市从事投资、生产、贸易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港澳台同胞参照执行。
《试点方案》详细解读点击http://www.jiangmen.gov.cn/attachment/0/243/243020/2691851.pdf
资料来源:江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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