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创新及科技基金官网了解到,2022年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现已接受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据了解,只有同时具备粤港或深港合作元素的项目才能申请“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该计划项目分三类,第一类项目由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第二类项目由内地相关部门资助,第三类项目则由粤港或深港两地政府联合资助。项目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该计划的第三类项目的研发工作必须在香港及广东或深圳均有进行,且申请必须由香港与广东/深圳的申请机构共同提出,并分别向创新科技署和广东/深圳有关提交。单方面提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据介绍,“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自2004年9月推出,作为加强粤港两地科技发展的一项主要合作措施,目的是鼓励粤港两地的大学、研究机构和科技企业合作。深圳市政府在2005年加入计划。
来源 | 南方网
编辑 | 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